(1)主持编制监理规划,制定监理部规章制度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。
签发监理部的文件。
(2)确定监理部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,协调监
理部内部工作。
(3)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。负责本监理部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,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;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,调整监理人员。
(4)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,报发包人批准。
(5)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措施计划、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。
(6)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;签发施工图纸。
(7)协助业主主持次工地会议,主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。
(8)签发进场通知、合同项目开工令、部位工程开工通知、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。
(9)组织审核付款申请,签发各类付款证书。